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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物流人才被国家列为十二种稀缺人才:因为物流管理落后太多、因为行业发展太快、更因为缺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落后,意味机遇;稀缺,意味高薪;专业,意味长期的职业发展保证!无论在工业、商业或专业物流企业,物流人才都将获得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2004年,根据物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劳动部围绕其职业的工作要求和技能标准,推出物流管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通过培训和认证,您不止获得专业技能,更可收获在物流管理领域从业和发展的职业“绿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权威证明!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唯一的物流行业组织)编制,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已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当前我国的物流业具有迅猛发展的势头,实用型物流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快物流人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规范物流人才教育培训市场是保证我国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职业资格认证由行业主管协会负责的国际惯例,于2003年底成功地在全国(包括香港特区)统一推出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认证坚持 "考培分离"和"六统一" 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认证",以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认证过程严谨、透明。学员经认证培训合格后,颁发盖有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印的培训合格证书;经认证考试合格后,颁发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凡获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人员,都将被加入到中国物流人才数据库,方便用人单位查询。
一 、职业等级:
1. 助理物流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 物 流 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 高级物流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二、报考条件:
详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归纳如下: 1.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2) 大专学历、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3) 本科毕业、连续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4) 学士以上学位学位(含学士)、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5) 大学本科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6) 获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2.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本等级培训; (2) 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接受本等级培训; (3) 大学三年级在校生,接受本等级培训。 |
三、证书样本:
咨询电话:027-50731082 、50731092 13006332323 传真:027-50731083